求职人员须知
一、进行求职登记。各类求职者均应持《学历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他相应证件进行求职登记,填写《求职登记表》。
二、接受职业指导。求职者择业意向不明确的,可到职业指导处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能力测试。求职者应如实反映本人情况并接受指导。
三、参加报名洽谈。求职者应持上述有关证件按时到指定摊位参加招用报名登记和洽谈面试,被录取后,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手续。未被录取者另择单位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