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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山东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作者:乳山市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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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招用城乡劳动者、劳动者求职择业和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劳动力市场运行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发展多种类型的劳动力市场服务组织,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和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努力开发就业岗位,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就业。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主管劳动力市场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㈠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㈡制定劳动力市场发展规划;

    ㈢综合管理和调控劳动力市场的运行;

    ㈣依法监督检查劳动力市场,查处违法行为;

    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负责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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