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English
您的位置:首页>>乳山市就业网  
 

 
 
     您现在的位置: 乳山就业网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乳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工作简介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24
[关闭窗口]

    乳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成立于19945月,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以及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主要政策依据是威政发【19955号文件,当时为威海市级统筹。但是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养老保险统筹级次的改变,基金征缴比例的比例已由原来的23%调整到了现在的29%。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合同制工人由原来的劳动保险事业处转到机关事业保险处缴纳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在编干部和固定工人从199511月开始缴纳保险基金,基金的征缴方式为单位统一按月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代缴,保险基金征缴基数为档案工资的总和(扣除独生子女费)。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Copyright◎ 2006-2007 乳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山东乳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 热线电话:0631-6652351
    E-mail: rs_ldjy@163.com
    鲁ICP备00000000号
    全程网络策划: 山东乳山市劳动就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