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市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公费办缴费标准
根据乳政办字{2004}15号文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的医疗基金缴纳基数由2003年的每人2100元调整为每人2500元;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基金缴费基数,由2003年的每人1300调整为每人为2000元。